按照安宁市文明委年工作安排,市文明办组织考核组,根据《安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等文件,分别对申报年安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逐一考评验收,现已完成考评工作并征求了文明委成员单位意见。为加强社会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创建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拟命名表彰的安宁市年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文明社区向社会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3日,如有意见,请向安宁市文明办反映。安宁市文明办,联系人:李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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