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2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破解乡镇“有责无权”

四川向32个试点镇下放项行政权力

西昌市安宁镇

32个试点镇:

成都花源镇、安德镇、濛阳镇,西昌市安宁镇,攀枝花格里坪镇,自贡成佳镇、长山镇,泸州九支镇,德阳孝泉镇、小汉镇、金山镇,绵阳芦溪镇、秀水镇、武都镇,广元普安镇,遂宁回马镇,宜宾观音镇、李庄镇,内江连界镇,乐山符溪镇,南充金城镇、多扶镇,达州庙坝镇、南坝镇、三汇镇,广安罗渡镇,巴中白衣镇,雅安九襄镇,眉山富加镇,资阳童家镇,阿坝漳扎镇,甘孜姑咱镇等32个镇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

西昌市安宁镇

安宁镇是西昌市首批小康乡镇,辖区面积48平方公里,是四川省第四批小城镇建设试点之一,地理环境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成昆铁路、国道、雅攀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距青山机场仅1公里,是西昌至成都、西昌至卫星发射中心的联结点和必经点。

日前,《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四川32个经济发达镇将以“放权减压”为杠杆,把基层一线迫切需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项权力下放至32个试点镇,破解乡镇“有责无权”难题,撬动全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再上台阶。

不让“小马拉大车”

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经济发达镇起步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陆续出现了人口和经济规模较大的经济发达镇,它们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但是,在经济总量、人口规模等持续增长的同时,政府功能不完善、权责不对等、公共服务薄弱等矛盾愈发凸显,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谈及放权的起因,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一语道破,经济发达镇基层行政管理面临“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破解“权责不一”,基层行政管理改革应运而生。《意见》明确,要以“放管服”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实现乡镇政府“有权干事”。

逗硬发展治理指标

是选取试点镇的关键

既有经济实力,又有实践基础的经济发达镇,成为改革的起点。

试点镇的选择按照“统筹推进、严格标准、均衡布局”的原则进行,“注重整合优化各项改革政策优势,统筹推进改革、形成改革合力,是划定候选镇范围的基础。”

在实际操作中,按照中央明确的建成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以及公共财政收入等指标,结合地方实际,综合排序、择优选取。同时,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兼顾区域平衡,确保每个市(州)不少于1个。“以点带面,今后将适时按照规定程序扩大试点范围。”相关负责人表示。

“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

试点镇承接项下放权力

32个试点镇将承担哪些权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哪些领域开始振翅?

“立足试点镇发展需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在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看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放权减压,“尤其是基层政府要有活力,服务与管理能力必须提升。”

《意见》印发的同时,下放至32个试点镇的行政权力指导目录公布,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类权力事项3大类,共项权力,供各地结合实际选取下放至试点镇。据介绍,通过扩大管理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及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将基层一线迫切需要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经济发达镇政府能有效承接的县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试点镇,是其全面发展“强筋壮骨”的第一步。

跟以往扩权强镇不同的是,此次下放的项权力,其权力实施主体直接明确为试点镇政府,确保其既作为权力的实施者、又作为权力的责任人,打破了过去放权中“责任下放给乡镇,权力主体保留在县级”的传统模式。

以行政许可为例,供下放的权限共11件,包括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

另外,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多达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卫生计生、工商、食品药品、旅游和体育领域。尤其针对违建等乡镇普遍存在的执法“顽疾”,乡镇开展整治行动有了更多抓手——“对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等权力,都在下放目录中。事实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可下放行政处罚事项共78项,占比最多。从物业管理,到乡容镇貌,再到垃圾处置,均有涉及。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放权要从实际出发,权力既要“放得下”,也要乡镇“接得住”。为避免“能放不能接”,我省强调下放的权力事项与地方能力匹配,“专业性较强的,诸如规划审批、环评审批、安全监管等重要事项,暂不下放。”对涉及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国土资源、治安管控等重大公共利益行政许可事项,不得下放到经济发达镇。

“权力绝对不能滥用”

多措并举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新增权力

基层怎样才能接得稳、用得好下放的权力?

根据《意见》,事权、人权和财权的协调匹配是“定音锤”。事实上,已有试点镇进行了尝试,探索“有人做事”,确保接得住用得好新增权力。

《意见》中“编随事走”和“岗编适度分离”的要求,进一步解决了“有人做事”的问题。前者要求根据经济发达镇承接下放管理权限的实际,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划转人员编制,充实经济发达镇工作力量。“岗编适度分离”则是让部分县级部门、事业单位的干部人才下沉到基层一线工作,强化试点镇承接权力的能力。

同时《意见》提出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在县域范围内,加大不同乡镇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配优配强试点镇党政领导班子,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

行政权力下放也好,优化执政资源配置也好,所有的举措最终都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体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要促进和谐稳定,权力绝对不能滥用。”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规范权力在基层运行,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意见》要求,经济发达镇所在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督促经济发达镇加快推进下放权力运行的标准化建设,从办事依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自由裁量权、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各级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加强对经济发达镇承接管理权限的监督规范,确保依法行政。

“总之,老百姓满不满意是衡量试点成效的基本标准。”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意味深长地说。

这是进一步激发试点镇发展活力的强心针,也是考验行政管理体制与基层治理能力的一块试金石。

目前,“权责不一”已成为制约乡镇加快发展的重要体制障碍。而此次将大量基层一线迫切需要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县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试点镇,有利于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谋事干事的积极性,助力人流、物流、资金流等向试点镇流动,堪称激发试点镇发展活力的一剂强心针。

综合整理

姚万梅

来源

四川日报、四川在线

编辑

周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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