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30日,随着法槌的敲落,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对赵凡、秦晟等五人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二年五个月至四年不等的刑期。该案系涉恶犯罪,年至年初,赵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地下执法队”,以非法讨债为业,通过发小广告的方式招揽生意。后采用拍门、喊叫、跟踪等“软暴力”方式滋扰被害人生活,索要债务。 “软暴力”,是指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的行为,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浦口法院在该案的办理中有以下几点经验: 落实政治责任 自扫黑除恶以来,浦口法院多次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承办人在审理该案时也对相关的文件及法律、司法解释对照研究,将扫黑除恶的精神贯穿到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注意打财断血 在该案的审理前期,浦口法院督促公安对涉案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在开庭时,注意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的查明,为后续的裁判做好准备,以期不仅给予涉恶团伙限制人身自由的刑法处罚,更不能使他们在犯罪中获益。注重以案促建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浦口法院发现这些“地下执法队”能够生存与网格化水平管理不高,基层综治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有一定的关系。故浦口法院给相关的基层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强对社区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该司法建议得到了及时的回复,相关单位表示将加强管理和监督。未来,浦口法院将贯彻扫黑除恶精神,严把案件质量关,为浦口区的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END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