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案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自全国扫黑除恶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不断加深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中法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并根据案件难易、影响大小等因素,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主审。同时,各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此类案件的审理。 全市两级法院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案件台账制度,与同级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情况,摸清底数,及时采取提前介入等方式,对有可能起诉至法院的案件进行初步了解。省法院调研督导组与市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就扫黑除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交流;两级法院派出多名骨干参加最高法院及省法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提高办案水平。针对重点案件,开展审判和指导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围绕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体制机制、线索摸排、综合治理、宣传发动等六个方面,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同时,指导下级法院做好相应工作,继续组织审判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形成打击合力,彻底清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