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法》 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尹贵生,副主任李国祥、曹忠昌、蔡志勇、王燕参加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马伟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安宁公交公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交通指挥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实地检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自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创新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使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和改进。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车辆自觉礼让斑马线……”“闯红灯、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在随后召开的检查评议会上,人大代表们踊跃发言,既肯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又直言不讳地指出了部分路段交通安全配套设施不足、重型运输车辆违法超载等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一致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组成部门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思想认识有高度、领导重视有力度、严格执法有硬度、把握政策有温度、工作成效有亮度,但也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不够、配套设施建设投入不够、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组成部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文明素养;强化重点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等源头管理,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投入,强化对交通安全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和管护,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奠定坚实基础;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