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灵雨之光”未成年被害人 “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正式揭牌 安宁检察动态 年 4.22 年4月22日下午,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云南省残疾儿童、医院建设的“灵雨之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安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荣敬致辞,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春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孟静共同为中心揭牌,标志着安宁市辖区内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检查、保护、救助一步到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安宁市公安局、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安宁市卫健局、安宁市民政局、安宁市司法局、共青团安宁市委、安宁市妇女联合会、医院、安宁市三生好孩子教育学校作为成员单位出席揭牌仪式,仪式后各参会领导就如何开展好“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工作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春华充分肯定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灵雨之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并指出要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努力打造“灵雨”未检品牌,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安宁经验。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孟静表示,中心的成立是一件有利于昆明未成年人保护的大事,建立“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是一项务实的工作措施,是刑事案件在取证方面的工作创新,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为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年4月,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灵雨工作室”。“灵雨”出自《诗经?鄘风》意为“及时雨”,寓意“检爱”如“灵雨”般温润,用润物无声的方式呵护着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 在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会同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妇联、民政等部门共同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公安机关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后,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检查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多元化救助等工作,在询问调查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 取证中心设有取证室、心理疏导室,一站式取证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后期通过个案会商,开展康复治疗、复学就业、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等救助工作。房间温馨、舒适,墙面挂有“自信”“乐观”“坚强”三个主题的图片,能有效缓解紧张、害怕的情绪。果绿色的墙面象征着未成年人如田苗般茁壮成长,正应了宋代诗人释文珦的那句“灵雨应时至,田苗绿如烟”。 中心的设立和完善是积极践行双向保护理念、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效果最大化、工作运转实体化以及保护范围最大化。 END 供稿|第四检察部 文字|孙晓宇 图片|王彪 编辑|叶睿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