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云南省、昆明市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构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经报请安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在市政务中心设置“一窗式”综合窗口。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一窗式”综合窗口工作人员6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

(三)长期居住在安宁市的居民;

(四)应具备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形象端正、具备优秀的服务意识,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七)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indows、office等办公软件和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岗位:

(一)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二)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6人。

三、岗位条件:

(一)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工作。

(二)对符合要求、证件齐全的即办事项应当场办结;当场不能结办的或服务对象证件资料不齐全的,要求一次性清楚告知,明确办结期限。

(三)跨部门、多环节的流转事项,实行网上工作联动和网下协同办理。

(四)向办事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结果查询。

(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聘用人员经录用在我单位工作期间必须服从领导和管理,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经工作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违法乱纪和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本人负责。

五、待遇

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方式,培训合格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最低工资标准: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基本工资按元/月/人计算,购买五险。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考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及学习工作简历等个人材料到安宁市金色佳园二期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招聘程序:报名——材料审查——面试--—培训合格——上岗。

报名截止日期:年4月2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

联系人:代晓丹

联系

安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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