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5-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农村的文化建设是当前我们正处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进程中其中的一个主要方面。

由于城乡差距大,文化基础设施的落后,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才能为农村文化建设走出瓶颈,也才能满足村民对提高精神生活质量的需求。

而现实的农村文化供给机制却难以有效地提供足够有质量的文化产品。如何挖掘、提升农村的传统文化和利用现有的设施以及群众追求文化的热情。

在资金投入和综合设施软硬环境达不到时,我们不妨把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宗族传统文化作用切实结合,利用好现有的宗祠、家庙等硬性设施,以旧祠堂,新文化,新理念,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可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宗族文化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

宗族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独特现象,宗族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形态,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长久发展,成为汉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便在现代,仍留有难以割舍的宗族情结和宗族活动。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五千年的文明的延续,宗族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

宗族就是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结成的亲缘集团或社会群体组织。

《尔雅·释亲》就是把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在特定的条件下,家族和宗族是同义的,但宗族显然比家族更为宽泛。

宗族文化从制度文化层面上看,是指为了同宗家族的生产、生活、生存和发展,宗族成员所形成的族规、家法、礼仪、风俗、习惯,以此成为宗族成员的日常生活、生产、教育、交往等行为规范的总和。

根据制度文化的结构要素特征,在我们现有的制度文化背景下,这种宗族文化是属于非正式约束的范畴,它与正式约束以及实施机制共同构成了社会制度文化的内容。

血缘关系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宗族文化所具有的特殊本质,汉文化圈里呈现的“寻根问祖”现象正是这种宗族文化本质的体现。

在历史上宗族文化曾是社会的主流文化形态之一,因为它的背后由中国特有的宗法制度支撑着,而宗法制度是维系中国皇权政治的根本制度。正是如此,宗族文化在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极为繁荣。

“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新中国建立后,实行的“人民公社”制度,文革时期的破“四旧”,使传统的宗族文化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以至于几乎灭亡。

但经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全面推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宗族文化得到了重新恢复,并且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社会史室主任钱杭博士在《当代农村宗族的发展现状和前途选择》一文中研究所得,对现有的宗族活动现象,从表现功能上区分,大致可以把这些宗族活动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对现存社会秩序具有破坏作用的;第二类则是通过有目标的系统重建,表现出对现存秩序的积极维护和主动参与;还有一类在功能表现上处于中性位置的宗族活动。

如从宗族活动情况看,大部分可以划归“处于中性位置”这类。

当然,第一类也偶尔有发生,例如由于对农村征地没有妥善解决好相关的具体问题,导致群体性的上访情况出现,严重的时候危及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类是少数的在特定领域产生,如对修宗庙、造桥铺路、建俱乐部等村里的公益事业上。

如何利用宗族文化的有利方面,因势利导,进一步推进农村的文化建设,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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