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生宴、升学宴、满月宴 周岁宴、乔迁宴、店庆宴 …… 是不是被这些时不时光临的“红色炸弹” 炸得晕头转向? 别急! 为遏止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陋习、 人情消费互相攀比等不良风气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出手了!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近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人(20桌)以内,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每桌费用控制在元以内,赠送礼金或礼品价值不超过元。 在这里为大家总结了《通知》里明确的几个重要内容, 都好好看看吧: 庆生祝寿升学只能邀请亲属 为避免大操大办、盲目跟风、相互攀比、铺张浪费,有效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营造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通知》规范了婚丧宴请操办范围。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操办客事。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得操办或参加以请托为目的、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值得注意的是,随礼上限也有明确要求。规定参加农村婚事丧事宴请,赠送礼金或礼品价值不超过元。防止和纠正以给压岁钱的方式变相送礼,除近亲属外不赠送压岁钱。有效减轻农村群众人情和经济负担。 宴请人数不得超人 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要压缩宴请规模,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人(20桌)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同一事由所有操办人员各自宴请和分次办理的总人数不超过上述宴请总人数,提倡婚事丧事宴请只办理1次。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元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30%,提倡使用本地符合安全质量饮用标准的自产酒。按民族风俗习惯办理的婚丧宴请标准由各地合理确定。 操办婚事要提前10天申报 “为规范申报备案和公示约束,操办婚事要提前10天进行申报,如实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等,并对遵守相关规定作出承诺;丧事可在事后10天内补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申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按干管权限申报备案,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监委成员向乡镇党委申报备案,党员向所在村党组织、村民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婚丧喜庆事宜定点操办。”《通知》明确,村委会要依托村组现有活动场所,积极协调,为辖区内婚丧喜庆事宜提供操办地点。倡导农村群众到指定场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条件的可以委托红白理事会统一操办,实现同一村组所有客事统一地点、规范管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违规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 “违规操办及参加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相互请托、变相送礼、进行利益交换的,在婚丧喜庆事宜中用公款送礼、使用公务用车、侵占公共和集体财物(使用指定的村组活动场所办客除外)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农村群众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依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理。 “管理不到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导致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规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应领导责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对村民说服教育、劝阻制止不力,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发生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由乡镇纪委对其提醒约谈、通报问责,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通知》全文如下: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要求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劝阻、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全面组建红白理事会,把移风易俗、节俭办客纳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定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实施细则,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