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2/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雁园街道雁乐家苑1号楼1单元、

五泉街道兰山村社区鲁家沟40号、

临夏路街道雷坛河号、

临夏路街道雷坛河号、

东岗西路街道东岗西路-4号、

拱星墩街道焦家湾路号、

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号飞天家园A区24号楼4单元、

拱星墩街道段家滩路5号矿灯厂家属院续9号楼、

雁北街道海龙花园5号楼1单元、

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号(恒达兰发宾馆)、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66号兰铁小区17号楼、

嘉峪关路街道排洪南路号、

铁路东村街道铁路新村东街号(福苑小区8号楼)、

广武门街道武都路11号、

广武门街道南滨河东路号、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号、

皋兰路街道榆中街号、

皋兰路街道颜家沟98号、

皋兰路街道榆中街37号等19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2日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十里店街道洄水湾社区新华怡园1号楼1单元,

远达锦绣半岛12号楼,

诗怡苑3号楼1单元,

十里店街道黄河家园社区黄河家园29号楼、

21号楼B单元、

20号楼、

十里店街道南街社区中和教育世家1号楼,

宝迪大厦2号楼,

十里店街道园艺社区永丰嘉苑5号楼2单元、

5号楼3单元,

十里店街道和平社区园艺村-号,

十里店街道保安堡社区(4-12号、92-96号、-号、-号、号),

十里店街道保安堡社区#道路以南沿街商铺至保安堡社区#道路以西沿街商铺,

十里店街道桥头社区桥北七建小区住宅楼2单元;

西路街道兰飞社区兰飞中区1-号、

号-号,

西路街道费家营社区亚泉湾小区,

西路街道枣林东社区建安西路号,

枣林西社区金华苑小区3号楼2单元,

丰宝佳苑小区9号楼等20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2日

兰州高新区

11月21日,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定远镇金科路社区合兴嘉园6号楼1单元、

大名城B区11号楼1单元、

大名城A区2号楼,

西平路社区大名城D区9号楼1单元、

珑域西区6号楼3单元、

珑域东区10号楼2单元、

大名城D区1号楼1单元等7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域。

将金科路社区大名城B区10号楼2单元、大名城C区15号楼1单元、大名城C区7号楼2单元等3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嘉峪关市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全面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风险扩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年11月22日起,将“雄关街道昌盛社区滨湖家园2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2日

白银市白银区

11月21日,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综合研判评估,白银区新增疫情高风险区如下:新增“供电局家属院、银珠家园、怡嘉园小区、泰瑞豪庭2号楼2单元、稀土小区2号楼2单元、铁道北10区3号楼4单元、地质队家属院6号楼4单元、银时代北区6号楼1单元、怡沁花园号楼5单元、新立小区号楼3单元、福门三期1号楼1单元”为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11月22日,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综合研判评估,白银区新增疫情高风险区如下:新增“北京路国税局小区2号楼、供电局单身楼、世贸花园3号院2号楼,新世纪花园18号楼,新立小区号楼,王岘东路号楼,四龙路号楼(大西洋电子城附近),欣武家园7号楼”为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关于调整白银市会宁县

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91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

将柴家门镇莲花苑小区廉租房2号楼2单元、会师镇桃花山社区开发区沁渝文化小超市所在楼、会师镇钟鼓楼社区恒地嘉苑1-2-4室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以上措施自年11月22日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22日

武威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

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34号)

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雨亭社区万通小区A区3号楼、宣武街银武社区万嘉汇府邸2号楼、火车站街惠民社区天一时代城香榭丽花园11号楼、东大街南苑社区丽阳巷众兴公司家属院3号楼划为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2日

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

11月21日,临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临夏市东关街道河滩关社区圣泽苑B区15号楼,临夏市城郊镇肖家村漓水花园B区14号楼1单元,临夏市红园街道西营房社区通达花园8号楼3单元,临夏市折桥镇陈马村贾马家社马家队巷道”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平凉市崆峒区关于紧急寻人的公告

11月21日,崆峒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经风险研判,现紧急寻找以下场所相关风险人员:

11月17日

10时35分至10时45分,到过新科嘉苑赛尔丹超市;

11时30分至16时15分,到过平凉火车站前广场;

14时36分至18时10分,到过宏达国盛1栋1号长江卷闸门店;

16时30分至16时50分,医院;

22时08分至22时13分,到过永顺花园北门9号楼平价超市。

11月18日

10时至10时20分,到过平凉市政务大厅交管窗口;

10时35分至11时10分,到过平凉汽车东站白老七牛肉面店;

11时10分至13时25分,到过康居园1号楼1单元;

11时20分至16时20分,到过平凉火车站前广场;

13时25分至13时30分、15时至15时03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平价水果店;

15时04分至15时14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老余烧烤麻辣烫店;

15时14分至15时17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玲子鲜面店;

15时17分至15时19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佳美家超市;

15时50分至16时05分,到过永顺花园9号楼熊猫快收店;

16时05分至16时10分,永顺花园北门10号楼下鲜面店;

16时40分至16时50分,到过西兴便民市场;

17时30分至20时,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老余烧烤麻辣烫店;

18时03分至18时22分,到过宏达国盛鸿盛超市。

11月19日

10时51分至10时55分,到医院民馨家园门诊部;

10时57分至11时,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新生药店第二十六分部;

12时10分至12时15分、16时01分至16时10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平价水果店。

11月20日

10时02分至10时05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玲子鲜面店;

10时05分至10时10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圆通快递点;

10时11分至10时15分,到过民馨家园C区正门韵达快递点。

请以上时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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