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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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心心念念的公租房申请消息

终于来啦

申请活动从8月15日正式启动

截止到9月15日

小伙伴们可以行动起来啦!

这次是面向兰州市近郊四区

即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

符合条件的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

外来务工人员

那具体的申请流程、条件、材料是什么呢?

别急~

接着往下看吧!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网络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元(含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线下申请流程包括:(上下滑动可查看)

(1)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租住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租住状况进行核查,并在其《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3)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也可通过线上申请,   

(2)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元(含元);(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6)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材料

(1)《兰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6)其它与收入、住房、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包括:(上下滑动可查看)

(1)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这些申请条件和材料

大家都清楚了吗?

兰州市住建局及近郊四区

为了更好的方便市民

也都设立了监督咨询电话

大家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哦~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

七里河区公房中心:

安宁区住建局:

西固区房管局:

小编有话说

再次提醒

申请时间今日起,截止到9月15日

要申请的小伙伴行动起来吧!

小编也会继续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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