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噪音扰民,降低安全事故发生。万祥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宣传,并在5个重点巡守时段安排志愿者巡逻,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

12月31日晚上8点开始,万祥镇平安志愿者们2-3人一组,由组长带队在各个重点路段、小区、禁放区域巡逻并进行宣传,告知居民烟花爆竹燃放的危害性,劝导居民们在燃放点安全燃放,劝导小朋友们燃放注意安全,一直到晚上10点多检查完毕,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放心离去。

平安志愿者们默默无闻地守护着我们的平安,元旦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 和火灾等事故。

小贴士

《上海市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已在近日发布,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年底至年的元旦前夕、小年夜、除夕、年初四和元宵节5个时间节点为重点管控时段。与年相比,在各区划定禁放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禁放场所。

年全市禁止燃放区域主要有:

(一)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9、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烟花爆竹销售点继续执行外环线外区域“一区一点”的要求,销售品种仅限鞭炮、高升,并对销售点严格落实联合检查、实施实名制销售。本市还将依法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非法运输、非法燃放等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非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广大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市民服务热线、“”报警电话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进行举报。

来源:镇稳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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