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5-3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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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医院海口分院

  医院

  年考核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第一号)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18号)的规定和要求,医院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提供公开招聘岗位9个,招聘人数9名,具体详见附件1《医院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外专技岗位,按医院编外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医院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医院的工作安排;

  6、存在以下情况之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2号医院人力资源科。

  4、报名要求: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自行下载,见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

  (4)户口本(户主以及本人详细信息页,印在同一页A4纸);

  (5)岗位要求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等材料;

  (6)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

  (7)在编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医院人力资源科(三)提交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6、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此件不能扫描)填写后与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扫描制作一个压缩邮件,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年考核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箱:hkzyyrs

.   7、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初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   (四)考核

  公开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的考核方法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复检应另外医院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医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考核的人员与报考者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聘用资格,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监督—。

  五、联系方式

  1、通讯   2、邮编:

  3、联系人:刘老师、邱老师

  4、联系-.

  5、邮箱:hkzyyrs

.   附件1:医院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点此下载)

  附件2:医院编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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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

  年7月14日

医院东红分院

 医院东红分院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公告

  医院是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东红分院(省东部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医院管理的公益性医疗机构。为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医院、省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发展,将招聘劳务派遣护士,具体相关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其他有关条件

1

护士

5

30岁以下

护理相关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具有护士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材料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应聘登记表、毕业证、执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介绍信(全日制考生提交))。扫描按顺序以附件的形式发

qq.   2.报名时间:年7月23日起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到年7月30日;视情况组织安排面试。

  三、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通过初审人员的名单将以短信方式推送。

  四、采取面试考核

  1、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成绩公布:依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岗位人数。成绩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若前面有人放弃,依据排名替补。

  五、组织体检

  体检由红海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和未按时体检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良现象,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未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培训班,报名以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人向您收取费用请勿轻信上当受骗,并及时与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联系。拟录用者,与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   八、咨询(赵老师)

  医院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年7月23日

医院

 海南省医院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国务院年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外商投资成片开发、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先后被评为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首批绿色园区和石化产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近年来,洋浦工委管委会非常重视医院建设,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资,计划在两年内将医院建成一所基础设施完善、诊疗环境温馨、学科水平领先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花医院。医院将以最大的诚意和最优厚的待遇,为有志在洋浦扎根奉献业界精英提供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启动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第四批人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全权负责。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合同制),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办可根据报名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计划招聘职数适当进行调整。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5.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年7月23日-年8月12日

  2.公告网站:

  医院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重复报名无效。

  1.报名时间:年7月23日-年8月12日,年8月12日下午17:00后将不再受理本次报名。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请登录医院   ⑵报名须扫描的材料(请按照下面顺序扫描)

  ①《医院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报名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⑤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

  ⑥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规培证明(初级医师岗位须提供)、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放射科岗位须提供)];

  ⑦医院等级证明材料;

  ⑧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上传劳动合同及养老社保清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人员对报名资料资格初审,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中确定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考核当天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参加考核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医院   (四)考试

  1.考试方式:考核招聘。

  2.考核程序:招聘医院业务需求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分批次进行考核工作。考核安排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医院   3.考核内容:侧重考察其思想品德、综合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内容。

  (五)体检

  1.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执行。由招聘办统一安排在具有医院,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医院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政策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聘用

  1.体检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社会局和人事局备案,备案结束在医院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1.薪酬待遇:医院平均薪酬水平。

  2.人才待遇: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鼓励人才引进十条措施》进行落实。

  3.其他待遇:被聘用人员可按规定报销交通费;特别优秀者可享受院长基金一次性奖励。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服务热线

  1.报名咨询-(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2.纪检监督-。

  (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拟参加考核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不能参加本次招聘。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医院   (五)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医院无关。

  (六)签订聘用合同前,若为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上岗,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医院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医院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医院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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