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4-1-1”工作制

为彻底解决线索核查办理工作流程不规范、核查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年9月,安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安宁实际,探索建立了“4-1-1”工作制,即“四研判(线索分类研判、线索办结研判、线索整改研判、线索专题研判),一机制(建立回访评价机制),一报告(形成研判报告)”工作制度。

今年3月,结合“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推进深挖根治大会战工作要求,安宁市将“4-1-1”工作制列入《安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办法》进行固化,让“4-1-1”工作制进一步成熟和完善。

安宁市坚持“4-1-1”工作制,推动线索核查办理“闭环式”管理,实现了安宁市扫黑办(市线索核查中心)对线索办理从源头到结果的全流程监管。截至年9月30日,安宁市扫黑办(市线索核查中心)召开线索研判会60次,对全市条新接收线索进行分类研判,目前所有线索均已核查办结;对各单位认定办结的条线索进行办结研判,对13家成员单位41条核查不深不透的线索下发整改通知;对40条线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整改研判,同意整改措施的有33条;召开线索专题研判会7次,对32条疑难、重点线索进行专题研判,对29条重点线索提级核查办理。同时,建立线索办理回访评价机制,对条实名举报线索进行回访和满意度评价;形成《安宁市街道办事处线索办理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安宁市自然资源和住建领域线索办理情况分析研判报告》等7份研判报告,为安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供决策参考。

期间,安宁市“问题线索清零”质效得到提升,一些核查不深不透的线索得到处置:年1月16日,安宁市扫黑办收到关于举报某村干部宋某某的问题线索,研判后移交属地街道核查办理。年4月25日,属地街道向安宁市扫黑办报送核查回复,对被举报人宋某某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年9月26日、12月17日,安宁市扫黑办先后对该线索进行办结研判、整改研判,对属地街道的核查结论不予认可,要求属地街道党工委限期整改;年4月14日,通过运用“4-1-1”工作制对该线索进行跟踪问效,该线索反映的违章建筑被彻底清除,宋某某违纪违规问题被安宁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被安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安宁市将坚持运用“4-1-1”工作制,确保所有核查线索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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