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醒广大的老司机们, 安全出行是靠大家共同维护的, 出行一定要谨慎, 千万不要任性, 再有2天, 昆明交通违法就要全面记分了。 从5月22日起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且符合记分规定的将按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号令) 对驾驶人执行记分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扣除12分 酒驾、超速50% 未悬挂号牌,使用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驾驶与准驾驶车型不符 除公共汽车外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间分隔带掉头,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小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扣除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闯红灯 除公共汽车外驾驶运营客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超速未达20%或20%以上未达50%的 载物超过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低能见度气象下,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行驶的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危险物品时,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明显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小于20分钟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扣3分 除公共汽车外驾驶运营客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 除公共汽车外驾驶运营客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时速;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经人行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违反禁止标志、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违反规定牵引挂车;发生故障、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驾驶过程中拨打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行驶缓慢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校车上下学生不按规定在校车停靠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扣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会车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奉劝大家 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争做文明守法驾驶人。 从我做起, 拒绝交通违法, 远离交通事故。 戳原文,一对一征婚交友赞赏 |